后勤物资仓库管理办法
日期:2020-01-13 14:39:16  发布人:后勤处  浏览量:8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后勤物资仓库管理,规范物资的出入库、领用流程,减少学院资产的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后勤管理处所管理的仓库物资,包括利用学院资金购买的物资、自制或社会捐赠的物资。根据物资的属性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件价值或使用时间达不到固定资产规定的价值或使用时间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后勤物资的综合管理,包括出入库、物资在库管理。

第四条 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办理物资入库手续;物资申领部门负责办理物资的领取手续。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六条 物资入库流程

(一)物资到货,采购部门经办人评发票到后勤管理处办理入库手续;

(二)资产管理干事根据发票开具《入库单》并加盖“物资已登记”章,并签字确认;

(三)采购部门经办人在《入库单》确认签字;

(四)资产管理干事将《入库单记账联》贴于发票后和《入库单回执联》一同交采购部门经办人留存;

(五)资产管理干事将《入库单》交仓库保管员;

(六)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对入库物资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确认签字,并办理入库。仓库保管员进行记账。

(七)采购部门经办人按财务报销流程执行。

第七条 物资领用流程

(一)申领部门经办人填写《物资领用单》,注明申领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确认签字;

(二)本部门负责人在《物资领用单》上签批;

(三)申领部门经办人将《物资领用单》报后勤管理处处长签批;

(四)价值在100元以上物资,申领部门经办人将《物资领用单》报后勤主管院领导签批;

(五)申领部门经办人将《物资领用单》交仓库保管员;

(六)仓库保管员填写《出库单》(一式四联、申领部门、后勤处仓库、财务处各一联),并在备注栏注明用途,确认签字;

(七)仓库保管员办理物资出库;

(八)经办人在《出库联》上确认签字,并留存一联;

(九)仓库保管员定期将《出库联》汇总后送至财务处会计记账。

第八条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九条 仓库物资管理要账目清楚,做到账、物相符,进、出、存相符,进出仓库物资应日清月结,并按月、半年(学期)、全年做好仓库物资的清盘及报表工作。

第十条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标识以便拿取。

第十一条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本部门领导与后勤管理处领导协商后可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凡是在仓库出入库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者,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移交法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核发:后勤处 点击数:828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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