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管理办法
日期:2021-03-02 00:00:00  发布人:后勤处  浏览量:3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教职工宿舍管理,解决教师住房紧张问题,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1.在本院工作,非黄骅市户籍的教职工。

2.学院引进特殊人才。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入住教职工宿舍
  1)已在我院购房的教职工;

  2)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教职工

  3)已婚且配偶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教职工;

  4)兼职教师(提供学生宿舍);

  5)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二、教职工宿舍分配原则

    1.院级领导享受每人一套住房;

    2.中层干部、专业带头人享受每人一间住房(特殊约定除外);

3.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学历教职工享受每人一间住房;

    4.其他人员享受每两人一间住房。

三、住房补贴及其他

1.为解决学院住宿紧张问题,缓解住宿压力,学院鼓励符合住宿条件的教职工外出租房,学院给予一定的补贴。

    2.住房补贴标准

  院级领导:1000元/月

  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教职工:1000元/月

 

  中层干部:500元/月

  其他人员:300元/月

3. 水、电补贴标准

1)教职工可享受每人每月2吨水费补贴,超额部分由教职工自行负担;电费六月份至九月份可享受每套每月200度电费补贴,其余时间可享受每套每月120度电费补贴,超额部分自行负担。

2)水费、电费补贴标准为国家规定价格标准。

3)水电费补贴由住宿者均摊。   

4.每月2日前后勤管理处将符合住宿条件教职工的住房补贴及水电补贴汇总,交由人事处复审,人事处复核汇总后由后勤主管副院长审批、院长终批。

5.住房补贴及水电补贴金额均为税后补贴金额,每月15日随工资一并发放。   

四、补贴的申请流程

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黄骅市所辖区域(含黄骅市周边乡镇)教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

    2.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并由部门领导、主管院长审核相关资料签字。

3.持有领导签字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由后勤处进行复审,人事处复核汇总后由后勤主管副院长审批、院长终批。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住房补贴申请表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2018年3月26日

 住房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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