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教职工宿舍管理,解决教师住房紧张问题,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1.在本院工作,非黄骅市户籍的教职工。
2.学院引进特殊人才。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入住教职工宿舍
(1)已在我院购房的教职工;
(2)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教职工;
(3)已婚且配偶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教职工;
(4)兼职教师(提供学生宿舍);
(5)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二、教职工宿舍分配原则
1.院级领导享受每人一套住房;
2.中层干部、专业带头人享受每人一间住房(特殊约定除外);
3.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学历教职工享受每人一间住房;
4.其他人员享受每两人一间住房。
三、住房补贴及其他
1.为解决学院住宿紧张问题,缓解住宿压力,学院鼓励符合住宿条件的教职工外出租房,学院给予一定的补贴。
2.住房补贴标准
院级领导:1000元/月
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教职工:1000元/月
中层干部:500元/月
其他人员:300元/月
3. 水、电补贴标准
(1)教职工可享受每人每月2吨水费补贴,超额部分由教职工自行负担;电费六月份至九月份可享受每套每月200度电费补贴,其余时间可享受每套每月120度电费补贴,超额部分自行负担。
(2)水费、电费补贴标准为国家规定价格标准。
(3)水电费补贴由住宿者均摊。
4.每月2日前后勤管理处将符合住宿条件教职工的住房补贴及水电补贴汇总,交由人事处复审,人事处复核汇总后由后勤主管副院长审批、院长终批。
5.住房补贴及水电补贴金额均为税后补贴金额,每月15日随工资一并发放。
四、补贴的申请流程
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黄骅市所辖区域(含黄骅市周边乡镇)教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
2.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并由部门领导、主管院长审核相关资料签字。
3.持有领导签字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由后勤处进行复审,人事处复核汇总后由后勤主管副院长审批、院长终批。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住房补贴申请表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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